组织人事处职责
人事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;负责人员编制管理和学校内设机构、岗位的设置;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和教职工的聘任与管理;负责教职工退休和出国手续的审批和管理;负责教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和福利的管理;负责教职工教育、培训;负责拟订学校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;负责学校统战工作;负责学校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。负责拟订学校人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参与学校人事制度改革。
处长职责分工
概要:主持组织人事处全面工作,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,直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。
具体:
1、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基层组织建设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管理、人员考核评价等的规划与方案;
2、 主持制订部门工作计划,并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及总结工作;
3、负责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、组织管理和考核考评;
4、负责做好引进人才、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落实工作;
5、负责组织对调进人员(或聘用人员)的考察审查工作;
6 、负责学校的工资、津贴、加班费、奖酬金的审批工作;
7 、主持学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8、负责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、考核工作,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,向党委提出培养、调配、使用意见;
9 、负责部门内外,学校内外的组织人事协调工作;
10 、主持部门办公会议,审批部门办公经费;
11 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地点:老隆师范纪念楼B403 , 电话:3800116/60116
副处长(1)
概要:分管党建、组织、统战、人事、及职教能力测评等工作,直管组织人事科。
1、负责起草部门计划、汇报、总结、规章制度等;
2、负责起草党建、组织、统战、人事、编制等方面的计划、汇报、总结、规章制度等;
3、负责抓好党建、组织、统战、人事、编制等工作的落实;
4、协助处长制定学校基层组织建设、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管理等的规划与方案;
5、协助处长做好引进人才、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落实工作;
6、负责做好调进人员(或聘用人员)的考察审查工作;
7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处长(2)
概要:分管劳资、师资培训、职称评审等有关工作, 协管师德师风建设,直管劳资科、师资科。
1、负责起草劳资、师资培训、职称评审、职教能力测评、退离休教职工等方面的计划、汇报、总结、规章制度等;
2、负责抓好劳资、师资培训、职称评审、职教能力测评、退离休教职工等工作的落实;
3、协助处长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、绩效管理、人员考核评价等的规划与方案;
4、负责做好学校的工资、津贴、加班费、奖酬金的审核工作;
5、负责做好学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6、兼任部门发言人,负责撰写并报送部门新闻(信息)、简报等材料;
办公地点:老隆师范纪念楼B401 , 电话:3800008/60008
组织人事科
1、做好党务日常工作;
2、做好人员进出与调配、教职工退休、离职等工作;
3、做好各类人事信息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;
4、管理职工人事档案,管理人事处网页;
5、承担教职工考核奖惩有关工作;
6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劳资科
1、管理教职工工资,办理教职工工资晋级、变动、关系转移,新教工转正定级等手续;
2、做好教职工工资、绩效考核津贴、奖金及福利的汇总制表工作;
3、 做好劳资等相关信息的统计、填报工作;
4、做好教职工请销假管理,探亲路费核定等工作;
师资科
1、做好教职工进修、培训及进企业实践锻炼的有关管理工作;
2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、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及技能等级的评聘工作;
3、做好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工程及 “千百十工程”培养人选的管理工作;
4、做好师资培训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任、职教能力测评等工作;